一、购买商品住房需提供下列资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2.首付款凭证;3.开发商账号。
二、集资建房由集资建房单位统一办理,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1.建房证明、规划证、土地证、准建证;
2.房委办批文;
3.单位集资方案、集资名单及职工住房价格结算表;
4.首期付款凭证;
三、离退休的需提供退休证明
四、偿还放贷,提供正式购房合同,正式的契税发票,贷款合同,还款证明。
五、死亡由合法继承人提取余额,需提供身份证明。
六、省以外出境的提供本地公安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请动任职证明;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供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八、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证明和建设部门的批准证件。
九、房租超标,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结婚证交由我单位开具户口所在地的无房证明(异地需自行办理;单身需出示身份证户口本,签订单身承诺书;离异需出示离婚证)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淮滨管理部
2017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