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政办〔2018〕81号
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淮滨县淮河干支流生态廊道
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淮滨县淮河干支流生态廊道建设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5日
淮滨县淮河干支流生态廊道建设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县淮河干支流的生态、景观功能,进一步加快河道生态建设,改善河道生态环境,打造绿色生态河道走廊。根据《信阳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信阳市淮河干支流生态廊道建设方案〉的通知》(信绿字〔201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河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通过河道岸坡生态防护等措施,构筑绿色生态安全屏障,打造淮河干支流绿色生态廊道。
二、建设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积极落实信阳市淮河干支流生态廊道建设目标,全面整合我县各级类支流河道资源,把建设任务规划到各年度和具体的河段、地块,力争三年内完成,到2020年通过市级验收。
(二)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根据河道两侧滩涂、荒坡荒地等不同河段的立地条件,选择适生的树种,做到适地适树,科学种植,确保造林成效。
(三)生态优先,兼顾景观。以强化森林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为主导,大力营造以乔木树种为主的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和护堤固坡林,提升防护功能。
(四)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林业生态建设属于公益性事业,实行政府主导,发挥政府组织推动和宏观调控作用,加大政策扶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积极性,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多方筹资,共建共享。
三、建设任务及年限
通过三年努力,到2020年,全县淮河干支流生态廊道建设总造林为11494亩(含新建和完善提升,2018年已完成1347亩),绿化里程205.159公里(含新建和完善提升,2018年已完成26.5公里)。
(一)淮河干流。造林3614亩,绿化里程46.567公里。
(二)淮河支流。造林7880亩,绿化里程158.592公里。
1.洪河生态廊道。造林1447亩,绿化里程31.26公里;
2.白露河生态廊道。造林2022亩,绿化里程19.4公里;
3.闾河生态廊道。造林1200亩,绿化里程13.95公里;
4.乌龙港生态廊道。造林1669亩,绿化里程36.412公里;
5.幸福河生态廊道。造林190亩,绿化里程22.4公里;
6.饮马港生态廊道。造林541亩,绿化里程22.17公里;
7.截岗沟生态廊道。造林26亩,绿化里程2.2公里;
8.龙港生态廊道。造林135亩,绿化里程9.0公里;
9.思河生态廊道。造林500亩,绿化里程1.0公里;
10.新河生态廊道。造林150亩,绿化里程0.8公里。
四、建设标准及要求
(一)河堤绿化。堤上绿化要结合实际地形地貌,选择栽植小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优先选用彩色植物(如:格桑花等草本植物),突出生态,兼顾景观,形成绿色景观通道。
(二)河道两侧林带绿化。对淮河、白露河、闾河、洪河等主要河流两侧林带绿化宽度要求为:河埂外侧(迎水面)绿化20米(10行)以内,河埂内侧(背水面)绿化50米(25行)以内;乌龙港、饮马港等两侧绿化各10米(5行)以内。
(三)河道两侧荒地绿化。在不违反《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前提下,对淮河干流及其支流行洪断面以外的宜林地要全部绿化。
(四)树种选择。坚持适地适树,因地制宜的原则,营造以“三杉”和其它乡土树种为主的河岸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堤防防护林和景观林带,增加河流流域内的林木覆盖率,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在不影响行洪的滩地,特别是季节性积水的滩地和不是基本农田的低洼地要全部栽植“三杉”。在农户房前屋后可适量搭配栽植女贞、石楠、桂花、紫薇等小乔木及柿树、桃树、梨树等经济林树种。
(五)栽植要求。栽植时应由专业工作队统一使用打穴机打穴,穴深不少于70公分。“三杉”树苗在栽植前全身水中浸泡5天以上,栽植时应坚持先封半穴土后浇水再封土踏实的栽植程序,株行距1.5×2米(有项目的造林按项目标准执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河道绿化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涉及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将河道绿化纳入“河长制”责任体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实行党政领导生态廊道建设目标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是生态廊道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负主要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正把生态廊道建设作为林业生态建设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做到机构、人员、方案、指标、经费、措施“六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县上下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对照目标任务(见附件),按照职责分工高标准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生态廊道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等各类活动,将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与各种社会活动相结合,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
(三)政府主导,多元投资。淮河干支流生态廊道建设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要按照“政府主导、属地投入、市场配置、多方参与”的原则,加大地方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河道两侧绿化建设。县林业部门将每年完成的造林情况上报上级林业部门,纳入省林业生态建设资金补贴范畴。县财政对淮河干支流生态廊道建设期内栽植的“三杉”给予奖补(苗木、栽植、管护费用,使用项目资金造林的不再计入奖补,且造林标准按项目合同执行)。在项目建设范围内,县财政出资对适宜栽植林木的群众承包地租赁过来,土地租赁费用,待项目验收后据实给予支付,列入下年年初预算。强力支持社会投资,落实产权,鼓励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种植大户投资造林。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做好淮河干支流生态廊道建设工作的宣传发动,采取召开动员会、悬挂条幅、设置户外广告牌、发放宣传册、在媒体开设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淮河干支流生态廊道建设工作。县主要新闻媒体要将淮河干支流生态廊道建设宣传工作纳入公益宣传范围,开辟淮河干支流生态廊道建设工作宣传专栏。通过宣传发动,全面提高公众的支持率和知晓率,营造全民创建、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与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组成督导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明察与暗访、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淮河干支流生态廊道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工作迟缓、态度消极、影响淮河干支流生态廊道建设工作进度的部门、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把淮河干支流生态廊道建设作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要考评内容,按照《淮滨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考评奖惩办法》的规定,对于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县政府给予奖励;对于逾期完不成任务的,对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
附件:淮滨县2019-2020年淮河干支流生态廊道建设任务分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