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20]8号)文件规定,2020年2月-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月-4月,减半征收各类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目前,我县符合免征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中小微企业共331家10346人,每月征收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5280055.36元,单月免征金额5280055.36元;2月-6月共免征金额26400276.8元;符合减半征收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大型企业共6家1166人,每月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1112103.68元,单月减半征收金额556051.84元,2月-4月共减半征收1668155.52元;符合减半征收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的民办非企业共12家83人,每月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36882.56元,单月减半征收金额18441.28元,2月-4月共减半征收55323.84元。上述三类合计免征或减半征收金额为28123756.16元。
目前,我县符合免征工伤保险费的中小微型企业共112家8267人,每月征收工伤保险费80629.49元,2020年2月至6月征收工伤保险费403147.45元,应全额予以免征;符合减半征收工伤保险费的大型企业共5家参保1189人,每月征收工伤保险费28097.68元,单月减半金额为14048.84元,2020年2月至4月共减半征收工伤保险费42146.52元;符合减半征收工伤保险费的民办非企业共3家72 人,每月征收工伤保险费246.30元,单月减半征收金额为123.15元,2020年2至4月共减半征收工伤保险费369.45元。上述三类合计共免征或减半征收工伤保险费445663.42元。
目前,我县符合免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中小微企业共47家862人,每月征收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3823.15元,2020年2月至6月征收失业保险费119115.75元,应全额予以免征;符合减半征收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门的大型企业11家1472人,每月征收失业保险费62836.23元,单月减半征收金额为31418.12元,2020年2月至4月共减半征收失业保险费94254.36元;符合减半征收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共1家3 人,每月征收失业保险费57.65元,单月减半征收金额为28.83元,2020年2月至4月共减半征收失业保险费86.49元。上述三类合计共免征或减半征收失业保险费213456.6元。
综上,我县共免征或减半征收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8123756.16元、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445663.42元、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13456.6元,总计免征和减半征收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28782876.18元。
附:1.淮滨县2020年2月-4月减半征收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民办非企业名单
2.淮滨县2020年2月-4月减半征收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大型企业名单
3.淮滨县2020年2月-6月免征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中小微企业名单
4.淮滨县2020年2月-4月减半征收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民办非企业名单
5.淮滨县2020年2月-4月减半征收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大型企业名单
6.淮滨县2020年2月-6月免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中小微企业名单
淮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