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教文〔2020〕32号
淮滨县教育体育局 淮滨县体育总会关于成立乡镇国民体质监测站点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体育站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件》、《淮滨县全民健身计划(2016一2020年)》、《国家体质监测工作规定》,按信阳市教育体育局群众体育工作评价标准要求,为更好完成省市体育主管部门给我县分配的国民体质监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乡镇成立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具体由各中心学校落实,各单项体育站点、志愿者配合。
附件:1.测试时间
2.监测对象标准与样本
3.工作要求
淮滨县教育体育局 淮滨县体育总会
2020年4月26日
附件1
测试时间
每年3月份至11月
附件2
监测对象标准与样本
监测对象为20一69周岁的河南省居民,按年龄分为成年人(20一59岁)和(60一69岁)2个人群。
监测对象要求,身体健康、发育健全、具有生活自理能力和基本的运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接受能力正常,无运动禁忌症(如高血压、心脏病、残疾人、精神异常等疾病)。
附件3
工作要求
监测点体育行政部门要与抽样点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和开展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1、高度重视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周密组织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监测任务。
2、加大宣传,扩大监测工作影响,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3、积极安排经费,为监测工作一提供保障。
4、充分利用各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专业人员,使其充分发挥作用。
5、加强监控,规范操作,确保测试数据质量。
6、制定安全预案,严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7、为抽测对象提供健身指导服务。
8、监测站点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规范操作,确保平稳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