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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政策与申领方式告知书
来源:市人社局时间:2020-12-07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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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业保险金政策与申领方式告知书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六稳”“六保”决策部署,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根据国家及我省有关政策规定,现将失业保险金政策与申领方式告知如下:

  申领人员范围: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自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同时,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

  待遇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社保经办机构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申领材料: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网上申领

  1. 登陆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http//222.143.34.121/portal/#/home);

  2. 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http://si.12333.gov.cn);

  手机申领:

  1、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务-社保-电子社保卡-卡面服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

  2、支付宝-社保服务-全国失业金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

  现场申领:

  全市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窗口直接受理。

  市直:信阳市职工失业保险管理处,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咨询电话:0376-6369814

  浉河区:浉河区职工失业保险管理所,信阳市河南路宝石桥,咨询电话:0376-6692197

  平桥区:平桥区职工失业保险管理所,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楼二楼,咨询电话:0376-3702238

  罗山县:罗山县职工失业保险管理所,罗山县行政大道10号罗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楼三楼东,咨询电话:0376-2192565

  息县:息县失业保险所,息县市民之家二楼,咨询电话:17839776870

  淮滨县:淮滨县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中心,淮滨县为民服务中心一楼东厅,咨询电话:0376-7761097

  潢川县:潢川县职工失业保险服务所,潢川县产业集聚区智慧大厦四楼失业保险窗口,咨询电话:0376-6128275

  商城县:商城县社会失业保险中心,办公地点:商城县温泉大道西段,咨询电话:0376-7951922

  光山县:光山县职工失业保险所,办公地点:光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咨询电话:0376-8850566

  新县:新县社会失业保险所,办公地点:新县人社局七楼710室,咨询电话:0376-279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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