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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21年6月16日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决定的公告
来源:环保局时间:2021-06-17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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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616日我局做出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616-2021622(7)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电话:0376-7761616

通讯地址:淮滨县淮河大道1330号(邮编464400

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决定

1

淮滨县绿锦纺织织造有限公司新建年产7000万米坯布项目

淮滨县环境保护局

2021-6-16

淮滨县绿锦纺织织造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河南尚真科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淮滨县绿锦纺织织造有限公司新建年产7000万米坯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信阳市淮滨县产业集聚区潼湖大道与学苑街交叉口,总投资18000万元,环保投资18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占地50426平方米,建筑面积60760平方米。新建项目包括1000190型喷水织布机、500230型喷水织布机、30台坯布烘干机、30台坯布打卷机、6条整浆并生产线、23t/h天然气锅炉。工艺流程:原料-整经-上浆-烘干-并轴-穿鬃扒扣-织布-检验打卷-包装,项目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室及配套设施。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因此,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环保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应加强项目施工及营运期的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将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二)项目运营期废气:本项目天燃气锅炉产生的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要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标准。上浆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UV光氧催化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处理,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要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相关要求。

(三)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收水指标要求后排入淮滨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锅炉废水排往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淮滨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四)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器设备噪声,要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基础减震、厂房隔音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分类收集。废丝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出售给相关企业。浆料空桶收集后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生产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固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六)做好厂区绿化,营造厂区优美环境。

四、项目建成后,要抓紧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验收期限是指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止的时间。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具体由淮滨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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