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刑满释放人员恢复户口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等。
三、行政审批(服务)实施主体:
淮滨县公安局
四、申请条件:
户籍属于我县的刑满释放人员。
五、申报材料:
1、原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2、《释放证明》。
六、审批文件送达机构:
公安局户籍窗口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1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无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咨询电话:0376-7126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