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部门单位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县公安局
淮滨县公安局《迁入市(县)内(就业落户)》事项办理指南
来源:公安局时间:2021-07-06浏览量:
分享:

  一、事项名称:

  迁入市(县)内(就业落户)

  二、设定依据:《信阳市公安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信阳市公安局进一步推进人才落户城镇实施细则(暂行)》等。

  三、行政审批(服务)实施主体:

 淮滨县公安局

  四、申请条件:

  在我县城区、城镇实际就业人员

  五、申报材料: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或被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聘用,可凭单位录聘证明或劳动合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因工作调动调入我市市属单位的干部、职工,凭就职单位人事或劳动部门调令、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六、审批文件送达机构:

  公安局户籍窗口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市外迁入20个工作日;市内迁移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市外迁入10个工作日;市内迁移当场办结

  八、收费依据:无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咨询电话:0376-0376-712681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