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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公安局《居住证首次申领》事项办理指南
来源:公安局时间:2021-07-06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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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事项名称:

  居住证首次申领

  二、设定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

  三、行政审批(服务)实施主体: 

       四、申请条件:

  公民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五、申报材料:

  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当向登记站提交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未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交符合居民身份证采集标准的本人数码相片)和暂住登记凭证,并根据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3、就读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六、审批文件送达机构:

  公安局派出所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8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无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咨询电话:0376-7126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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