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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的通知
来源:市发改委时间:2021-12-27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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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发改能源【2019】263号

  关于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供电公司∶

  为了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年)》工作部署,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确保 2020 年我市10千伏用户(下称高压用户)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40天以 内,380/220 伏用户(下称低压用户)办电时间不超过7天,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主要适用于供电电压等级10千伏及以下两类电力工程∶申请办理新装、增容用电用户电力接入工程;由用户用电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新(扩建)工程。

  二、供电企业提供快捷便利办电服务

  用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时,只需提供用电主体证明、产 权证明,特殊行业用户另需提供政府部门批复、核准或备案文 件外,供电企业不得再收取或代收取其他资料。供电企业1天 内完成用电申请受理;对于低压用户,取消供电方案答环节, 无需新建电力配套工程的,当日受理、次日送电,需要新建电 力配套工程的 7天内完成送电;对于高压用户,供电方案答复(包 含申请受理、现场勘察、供电方案编制和答复客户,以及电 力配套工程可研编制和工程设计)压缩至 10 天以内。2019 年6月底前,供电企业在河南政务服务网开通电力服务入口, 实现办电业务政务网“一网通办”。

  三、简化 10 千伏及以下电力配套工程施工行政审批

  (一)低压用户。 涉及市政道路掘路、占路、破绿的 160 千瓦及以下低压接入项目,项目单位要承诺恢复到原设计标 准,且不得影响道路能行,否则不得开工。

  (二)高压用户。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并行办理。自然 资源、市政、园林绿化、公安等部门,应公布申请行政审批所 需资料清单,并行办理相关许可,自然资源部门受理相关 申请材料后,4天内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市政、园林绿化、 公安等部门要及时加强沟通协调,提前做好施工占道安全评估 分析,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况下,分别在 5天内完成道 路掘路、占路和园林绿化许可。项目单位负责路面修复和苗木赔偿。不区分电压等级,凡涉及穿(跨)越公路、铁路(高铁)、国防 光缆等特殊项目电力接入工程,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 有关部门进一步共同协调、加快推进。公路、铁路(高铁)、国防光缆的业主单位,应公布资料提报要求、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以各地行政服务大厅公示为准)。

  四、供电企业配套电力工程施工限时办结

  供电企业出资建设的 10千伏及以下电力接入工程,在取得 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及市政土建工程完工后,平均 20天内完成工 程施工(不可抗力除外)。供电企业应主动对接客户,了解客户内 部工程进度,确保电力接入工程提前于客户内部工程完工时间。 以上审批、办理时限遇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顺延。

  五、提高电力销售价格透明度。。制定和调整电力用户销售 电价时,省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布,供电企业应做好宣传解释 工作并严格遵守执行时间。

  六、持续推进电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市发展改革委统筹 指导全市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工作,市供电公司和相关部门 具体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细化电力接入落地措施, 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压缩电力接入时间、优化服务 举措。持续提高客户获得电力满意度。

  附件∶用户电力接入工作流程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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