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8日-2022年4月25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376-7761616(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淮滨县淮河大道西段北侧(邮编4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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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淮滨县启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水稳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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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栏杆半坡村张大营队1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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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淮滨县启源建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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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栏杆半坡村张大营队1组,项目总投资 500 万元,环保投资72万元。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4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办公楼、磅房等,总建筑面积约3100m2。该项目建成后年产20万吨水泥稳定土,水稳生产线2条,生产工艺:原料砂子和石子首先进行筛分—砂子、石子、水泥等计量配比—搅拌—成品(水稳料)。主要生产设备为:水稳拌合机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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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河南景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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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应加强项目施工及营运期的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将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二)项目废水主要为水稳生产线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厂区降尘用水和员工生活污水,水稳生产线搅拌机清洗废水经循环沉淀池沉淀后作为水稳生产补充用水,不外排;运输车辆轮胎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冲洗车辆,不向外环境排放;厂区降尘用水全部随物料进入生产系统,不向外环境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三)项目废气主要为物料装卸、转运及道路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石子和砂子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水泥入水泥筒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水稳生产线产生的粉尘。(1)在筛分机进料口和皮带输送机的出料口(即骨料料仓)分别设置集气罩,对产生的粉尘负压收集,收集的粉尘通过集气管道引至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1)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散装物料采用封闭式皮带输送机输送,产尘搅拌机进料口设置集气罩,产生的粉尘负压收集至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1)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3)在各筒仓仓顶呼吸孔处设置密闭集气管道,产生的粉尘负压收集至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1)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4)原料仓库全密闭、地面均进行硬化并在上方均匀布置雾化喷淋系统;厂区道路硬化并扫水抑尘;运输车辆密闭;厂区闲置空地进行绿化;厂区进出口配套洗车装置和洗车水循环利用系统;并在厂区内设置无组织颗粒物在线监控系统等。 (四)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做好隔声、减震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值要求; (五)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其中生产固废主要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清洗废水沉淀池产生的沉淀物、筛分工段产生的不合格砂石以及机械设备的维修过程中产生废机油。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筛分工段产生的不合格砂石外售于修路填料使用;沉淀池产生的砂石沉淀物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六)做好厂区绿化,营造厂区优美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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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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