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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22年5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环保局时间:2022-05-16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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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20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376-7761616(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淮滨县淮河大道西段北侧(邮编464000)

项目名称

淮滨县淮河大道西延及刘湾小学配套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

淮滨县中心城区西区、淮河大道西、刘湾小学周围

建设单位

淮滨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淮滨县中心城区西区、淮河大道西、刘湾小学周围,项目总投资22144.15万元,环保投资269万元。项目共涉及五条市政道路,总长 3298.903 米。其中淮河大道西延全长 地 1768.661 米,红线宽 60 米;规划路全长 466.064 米,红线宽 20 米;文明路全长 理 464.148 米,红线宽35 米;庆丰街全长 300.006米,红线宽 25米;新华街全长 300.024 位 米,红线宽 30 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绿化 置 及桥梁工程等。

环评机构

河南凯润生态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废气:施工扬尘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等措施,沥青铺设过程中采用机械化作业,在距敏感点较近铺设时选择静小风天气、或在敏感点下风向时施工,汽车尾气采用加强检修、维护、禁止超载、禁止使用劣 质燃料等措施;施工期废水:施工洗漱用水用于道路泼洒抑尘;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6个以上不小于5m3),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或现场泼洒抑尘,施工废水禁止排入河流内;施工期噪声:施工全围挡,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固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弃石方全部回填,需方由同期其他项目借调。

(二)营运期废气:道路及时清扫、经常洒水;加强道路的交通管理,限制 尾气超标车辆上路;加强交通巡查;加强道路养护及交 通标志维修;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多种植可吸收尾气的植物;营运期废水:按照设计要求设置雨水管网;营运期噪声:采取限速、禁鸣,加强道路两侧绿化措施,新华街靠近 刘湾小学一侧设置声屏障,提高路面平整度,降低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营运期固废:相关管理人员或环卫部门定期清扫路面,保证路面干净。

(三)项目正式运行后,应进行声环境跟踪监测,并依据监测结果进一步完善降噪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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