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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22年5月16日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决定的公告
来源:环保局时间:2022-05-16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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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5月16日我局做出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电话:0376-7761616

  通讯地址:淮滨县淮河大道1330号(邮编464400)

  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决定

1

淮滨县林航纺织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00万米400涤塔夫胆布项目

淮滨县环境保护局

2022-5-16

淮滨县林航纺织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河北风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淮滨县林航纺织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00万米400涤塔夫胆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信阳市淮滨县产业集聚区苏州纺织产业园 16号厂房,项目总投资 1300万元,环保投资28.1万元。本项目租赁苏州纺织产业园 16 号厂房,该项目建成后年产1000万米400涤塔夫胆布,生产工艺:原料(盘头)-穿鬃筢扣—织布—烘干—检验打卷—成品—入库。主要生产设备为:190喷水织布机220台、全自动穿鬃筢扣机2台、打卷机2台、上轴车4辆、烘干机1台。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因此,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环保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应加强项目施工及营运期的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将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二)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喷水织布机产生的喷织废水,生活污水依托苏州纺织产业园原有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淮滨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前端预处理系统后进行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器设备噪声,要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基础减震、厂房隔音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

    (四)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纺织产生的废边角料、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棉纱、废含油手套和员工生活垃圾。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分类收集。废边角料属于可回收利用资源,由专人负责收集,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集中堆放,由原厂家回收再利用。员工生活垃圾定点堆放、日产日清,及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棉纱、废含油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做好厂区绿化,营造厂区优美环境。

       四、项目建成后,要抓紧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验收期限是指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止的时间。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具体由淮滨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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