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20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376-7761616(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淮滨县淮河大道西段北侧(邮编4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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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河南省星晖鞋业有限公司年产 250 万双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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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信阳市淮滨县产业集聚区文化路29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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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河南省星晖鞋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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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信阳市淮滨县产业集聚区文化路292号,项目总投资6835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项目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11200平方米,其中A车间5400平方米,B车间5400平方米,原材料仓1020平方米,成品仓库 1020平方米,配套基础设施,扩建内容为由原 a、b 两条生产线,增设 c、d 两条制鞋成型作业线及其配套设施,扩建完成后共 a、b、c、 d 四条制鞋成型作业生产线,项目扩建完成后年产 250 万双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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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河南凯润生态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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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应加强项目施工及营运期的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将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二)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内化粪池处理,然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淮滨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三)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器设备噪声,要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基础减震、厂房隔音和距离衰减后东、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废气主要是抛光工序中产生的颗粒物和刷胶、刷处理剂、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及甲苯,(1)抛光工序中产生的颗粒物依托布袋除尘器收集,()刷胶、刷处理剂、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及甲苯依托“UV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 +15米排气筒”收集处理排放。 (五)项目产生的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UV灯管和废胶桶。其中,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在厂区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废UV灯管和废胶桶收集后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做好厂区绿化,营造厂区优美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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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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