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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ull-0201-2022-00005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2-05-09
文        号有  效  性
发布日期2022-05-16废止时间
关  键  词习近平,人民政府,先进,大队长,所长,派出所
名        称淮滨县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陈永生等10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 决 定
淮滨县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陈永生等10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 决 定
来源:政府办公室时间:2022-05-16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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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政〔202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202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坚决扛稳职责使命,圆满完成了建党100周年安保任务,在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取得了较好成绩,为维护全县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突出贡献。在各项公安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爱岗敬业、拼搏奉献的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以下10名同志各记个人三等功,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3000元。

  陈永生(县经侦大队大队长)

  王汉科(县经侦大队教导员)

  柴 新(县巡特警大队大队长)

  陈 建(县城市管理警察大队大队长)

  何 涛(北城派出所所长)

  黄 亮(城关派出所所长)

  王中付(马集派出所所长)

  孙行雷(县看守所副所长)

  张 强(栏杆派出所民警)

  杜欢欢(固城派出所民警)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两个更好”殷殷嘱托,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淮滨新征程,为建设“滨淮福地、临港强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淮滨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9日

  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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