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共资源配置
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意见(试行)
来源: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时间:2022-05-17浏览量:
分享: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基本住房消费,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学习借鉴其他城市做法,决定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给予政策支持。具体办法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身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购买住房时,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购买住房时,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二、对经认定的信阳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单身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按照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核算办法测算的贷款额度基础上,增加10万元,但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5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按照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核算办法测算的贷款额度基础上,增加10万元,但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85万元。

  三、对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身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8万元提高至65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5万元。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