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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向乡镇(街道)下放部分县级经济社会 管理权限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来源:政府办公室时间:2022-07-01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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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根据《中共信阳市委关于印发〈信阳市党建统领基层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信发〔2022〕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街道)放权赋权工作的通知》(信编办〔2022〕10号)精神,县级权限中涉及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类事项,经县政府研究后,可直接以授权或委托方式下放乡镇(街道)实施;县级权限中涉及行政处罚类事项,应按有关法定程序,经县政府研究后,报市委编办和市司法局审核,以市政府文件报省政府同意后,下放乡镇(街道)实施。

  市委编办《关于抓紧做好向乡镇(街道)放权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乡镇(街道)下放权限主要体现两个类型,即行政执法类权限和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类权限。向乡镇(街道)下放行政执法类权限要与市基层治理工作专班推进的“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相衔接。尤其是《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中154项通用政务服务事项下沉乡村后,必须将与之相对应的49项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才能支撑154项通用政务服务事项正常运转。可在49项权限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出拟下放至乡镇(街道)的权限清单,一并提交县政府研究,以政府文件印发,及时向社会公布。

  县委编办在充分征求县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后,参照罗山县做法,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关于向乡镇(街道)下放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初步整理出拟第一批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49项。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按照省、市向乡镇(街道)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改革要求,参照《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中154项通用政务服务事项,结合我县实际,拟将49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行使。下放权限列入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或职能变化等情况,按照程序及时作出调整完善。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做好下放权限的承接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权责一致原则,确保权力事项接得住、用得好。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服务,优化办事流程,切实承担起相应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管职责,确保权限下放承接工作顺利有序推进,为基层治理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解读单位:淮滨县委编办

  联系电话:0376-7780990

  原文:淮滨县人民政府 关于向乡镇(街道)下放部分县级经济社会 管理权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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