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2023〕1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和各人民团体: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县级河长名单和协助单位,现将调整后的《淮滨县县级河长名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做好河长制工作。
淮滨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
淮滨县县级河长名单
一、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
第一总河长:梁 超(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
总河长:谷光亚(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总河长:丁春雷(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郑 伟(县政府副县长)
李 栋(县政府党组成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管委会主任)
二、县级河长及负责河流
1.淮河县级河长:谷光亚(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河长:李栋(县政府党组成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协助分管。
负责淮河(含乌龙港、饮马港、芦集截岗沟、邓湾死河)。
协助单位:县水利局
2.白露河县级河长:丁俊(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负责白露河(含思河、白露河分洪道)。
协助单位:县科工信局
3.大洪河县级河长:甄旭东(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
负责大洪河(含二道港、西湖港、龙港、幸福河)。
协助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4.闾河县级河长:杨扬(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负责闾河。
协助单位:县教体局
5.兔子湖水库河长:余珂佳(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负责兔子湖水库。
协助单位:县财政局
6.方家湖水库河长:赵星海(县检察院检察长)
负责方家湖水库。
协助单位:县林业局
淮滨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