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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执法 岗责体系
来源: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时间:2023-07-11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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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广旅局执法大队负责全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电、旅游等文化市场监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文化市场经营活动进行执法检查,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行政强制权的执法活动。

  主要职责:

  (一)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保护及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二)依法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三)依法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行为。

  (四)依法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

  (五)依法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

  (六)依法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

  (七)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黑广播”“黑电视”“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八)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九)执行旅游市场检查及联合其他部门开展的综合检查,查处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等旅游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受理游客对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等的旅游投诉、举报以及受理上级部门交办的旅游投诉,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办理旅游行政处罚案件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理赔案件,承担旅游突发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十)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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