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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23年8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环保局时间:2023-08-02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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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7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376-7761616(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淮滨县淮河大道西段北侧(邮编464000)

项目名称

信阳东深能源有限公司工业园区加油加气加氢充电加能站项目

建设地点

信阳市淮滨县桂花街道办事处平安大道与 328 国道交叉口西北角

建设单位

信阳东深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信阳东深能源有限公司工业园区加油加气加氢充电加能站位于信阳市淮滨县桂花街道办事处平安大道与 328 国道交叉口西北角,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本项目项目占地6649.3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含罩棚,在罩棚内,2 座30立方米汽油罐,2 座30立方米柴油罐,均为埋地双层承重油罐(SF),油罐采用直埋双层卧式承重油罐;1 座 30m3LNG 储罐,1座9立方米的储氢瓶组双泵双枪自吸加油机4台、LNG 加气机 2 台,氢气加气机 2 台和充电区,辅助工程包含站房、消防泵房和自助洗车区。

 

 

环评机构

河南冠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你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应加强项目施工及营运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将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二)项目营运期间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其中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淮滨县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本项目废气主要汽油卸油加油柴油卸油加油以及跑冒滴漏产生的非甲烷总径、卸气储气和加注及槽车产生的天然气和氢气。汽油卸油、加油过程中设置一次、二次油气回收装置,并预留三次油气回收口,柴油卸油加油过程中采取设备密闭措施,卸气储气和加注及槽车过程中采取设备密闭措施,污染物排放要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 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 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 坚办〔2017〕162号)中的相关要求。

(四)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和车辆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做好隔声、减震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4类标准。

(五)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废抹布清理油罐产生的废油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废抹布暂存于站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清理油罐产生的废油泥(含清洗废水)由清洗单位带走,不在厂区暂存。

(六)做好厂区绿化,营造厂区优美环境。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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