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缓解我县当前旱情,经县政府批准,淮滨县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拟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现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2023年8月21日08时至8月22日08时;
二、作业区域:淮滨县行政区域(张庄乡);
三、作业装备:BL牵引式人工增雨防雹火箭;
四、作业地点:经省人影办批准、空管部门备案的本县作业点。
五、事故处理: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未爆炸完成的人工增雨防雹火箭弹残片时,应及时通知公告公布的管理机构,不得擅自拆卸和搬动,若发生意外伤害事件,必须迅速抢救伤员、国家和群众财产。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同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县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六、作业管理机构:淮滨县气象局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376-7711101
淮滨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