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一个月,期满后,我局将依法予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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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许可证号 |
企业(字号)名称 |
负责人(经营者)姓名 |
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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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11527203452 |
淮滨县淮河春公寓有限公司 |
蔡加起 |
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前楼社区 |
淮滨县烟草专卖局
2023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