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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司法局时间:2024-01-05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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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根据《信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信法政办〔2022〕2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公示如下:

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的通知

 

淮滨县司法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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