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市容市貌管理,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淮滨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结合各乡镇(街道)城乡规划,起草了《关于划定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将文本向社会公布,欢迎各界人士于2024年2月1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
一、来信请寄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收,信封右上角请注明“淮滨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意见征集”。
二、将修改意见发送电子邮箱hbxzfgov@126.com。
三、将书面意见送至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淮滨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特此公告。
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6日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根据《淮滨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淮政〔2023〕1号)的规定,下放73项行政处罚权限到乡镇、59项行政处罚权限到街道,厘清我县城市化管理区域,明确各乡镇(街道)职责区域,有效防止职权推诿,更好促进乡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淮滨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淮滨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讨论稿)文件内容主要是各乡镇(街道)公布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范围。
特此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