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关部署,深入开展我县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监督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及接受举报时间
2024年5月起至10月底。
二、接受监督的重点问题
(一)社会救助领域
1、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推诿扯皮和"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
2、救助申请对象隐瞒收入骗取救助、异地重复享受救助待遇、死亡人员未按规定退出救助范围等问题。
3、社会救助资金漏发、错发和乡村干部挤占、挪用、截留、虚报、冒领救助资金等问题。
4、困难群众申请临时救助,受理、审核审批不及时等问题。
(二)养老服务领域
5、养老服务机构挤占挪用特困供养服务对象生活费、护理费和套取运转经费等问题。
6、高龄津贴领取人员死亡后未及时上报,违规领取资金等问题。
(三)社会事务领域
7、党员干部婚丧事宜举办宴席时间过长、规模过大,盲目攀比追求档次,花费过大,造成严重浪费等问题。
8、薄养厚葬、封建迷信,对不履行孝道义务,丧事中宣扬封建迷信思想和开展低俗活动,配阴婚、修建“活人墓"、家族墓等问题。
三、问题线索举报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
0376-7711516(城市低保、城市特困、临时救助)
0376-7187912(高龄津贴、城区养老服务机构)
0376-7715319(社会事务)
0376-8093339,0376-7761051(农村低保、特困,乡镇养老服务机构)
受理时段:工作日 08:00-12:00;15:00-18:00,
来信地址:
淮滨县乌龙大道北段民政局一楼办公室(县民政局)
淮滨县乌龙大道行政新区B楼125房间(县社会救助中心)
四、相关要求
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提供线索须详细提供准确时间、地点、经办人员、具体问题等关键信息,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置。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淮滨县民政局 淮滨县社会救助中心
2024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