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潘高日主持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永生、张俊、葛祖林、黄昆鹏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县法、检两院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司法保障和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淮滨县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关于《淮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草案)》、关于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草案)》。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防汛备汛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信阳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贯彻实施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找准人大工作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根本方向和职责任务,自觉将全会精神融入人大工作全过程,切实用全会精神指引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法检两院要加强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在维护民营经济发展、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上持续发力。新任命的干部要尽快适应新角色,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用工作实绩向全县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县政府三级调研员王化锋、县监委会主任陈严、县法院院长张振芳、县检察院检察长赵星海及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