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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公室时间:2024-08-27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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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自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我局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为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措施:

  一、规范设计标准。要求设计单位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河南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指南(第三版)》规范要求,深入项目区实地勘察,充分了解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情况及实际生产需求,征求项目区广大干群意见,分村编制项目规划,精准设计建设内容、预算及图纸,详细注明施工工序及规范。

  二、提高招标门槛。要求企业资质高、实力强,把企业的资质和信誉作为首要条件,明确业绩资质条件,确保中标企业是信誉好资质高的施工单位;对投标单位机械设备、资金实力、投标人员的专业技术资质做出了具体要求,规定中标企业的项目经理及技术人员必须是中标企业自己的人员,并出具社保、身份证、工资卡予以证明,杜绝围标、串标的可能。

  三、实行“合格证”管理制度。按照工厂化管理产品的模式管理单项子工程,每个单项工程从施工前原始状况→原材料进场→施工过程→工程完工等四个环节,要求项目施工方拍摄水印照片留存,监理人员并做好相应记录,作为单项工程合格证的附件。“合格证”实行联合审批,详细列出工程原设计标准、建设位置、设计编号、数量、投资金额等具体参数,及相对应的建成标准和隐蔽工程记录情况,单项工程完工后,对照上述指标体系逐一核实验证填写,全部合格后由监理和业主单位共同签发合格证。明确规定没有合格证的单项工程不计量不拨款,从源头上避免工程质量事故和不合格工程的出现,也为全面掌握施工进度、考核管理施工企业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依据。

  四、强化监理工作。在招标文件中对监理人员数量、技术力量提出明确要求,要求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随时对监理人员在岗到位情况实行水印拍照考核,定期抽查监理单位监理日志、监理月报、旁站记录、隐蔽工程记录等日常监理工作资料。在合同中约定监理职责及处罚办法,每出现一次质量事故或不合格产品都要给予经济处罚。

  五、加强项目验收。委托专业的验收公司作为第三方进行项目竣工验收,第三方验收结束后,由业主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对第三方验收结果进行复核,对误差超过3%的项目要求第三方公司重新进行验收,并扣减相应比率的验收费用。验收完成后,将竣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分别在村委会和村主要交通道口进行公示,积极接受群众监督。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2024年8月2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淮滨县农业农村局    7781522

  联系人:司孝华

  邮政编码:46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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