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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公室时间:2024-09-05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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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东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适度推进大田托管,提升农业产业经营效益”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动土地流转(托管)是破解农业规模小、土地碎片化、效益低的有效途径,是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为此,淮滨县农业农村局合理规划布局,采取多种措施,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土地集约化运作。为落实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县农业农村局自2019年以来共实施高标准农田面积81.1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63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面积18.1万亩),涉及我县1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共计202个行政村,覆盖全县耕地面积78.1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70%。本着集中连片、整乡推进的原则,通过实施土壤改良工程、土地平整工程、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信息化工程及其他科技措施,以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旱能灌、涝能排、路相通、渠相连、高产稳产农田。同时,引进平台公司,建立利益分配联接机制。引进的国机集团、正大集团等平台公司全面负责“耕种管收销”,加快推进土地集约化运作。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地块500-600元/亩作为农户的保底收益,经过经营管理,销售收入扣除保底收益、村集体管理服务费、公司托管费用外,超出部分再进行二次分红,协定农户、职业农场主、村集体、运营公司分红比例,实现多方互利共赢。

  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为贯彻落实豫农经管〔2016〕4号《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实施办法》,淮滨县切实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规范管理,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一是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上限控制制度。对工商资本以企业、组织或个人等形式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明确了上限控制,承包耕地租赁期限一律不得超过土地二轮承包剩余时间。二是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资格审核和项目审核以县乡两级人民政府为主,建立了多方参与的农地流转审查监督机制。三是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分级备案制度。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的多少,以乡、县为主建立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就备案标准、备案事项、备案要求、备案程序、备案方式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四是建立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风险防范机制。严格规范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行为,凡是整村整组流转的,必须经全体农户书面委托,防止强迫命令、搞一刀切。推行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引导土地流转双方签订书面合同,推行土地流转合同电子和纸质双备案制度。鼓励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先付租金、后用地。强化工商资本租赁农地事中事后监管。

  多途径解决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随着农村土地的集约化经营,一大批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为此,淮滨县从多个途径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农民就业。一是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建立劳务输出平台,积极引导农民外出务工,搞好劳务输出服务,增加劳务收入。二是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在土地流转或托管的基础上,科学布局全县的产业。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形成粮油生产区(小麦水稻、花生油菜)、蔬菜集中产区、中药材连片种植区、养殖产业带、林果生产区。产业发展的规划,可以有效提高土地产出率,增加农民收入。三是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扶持,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农民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业,增加收入。

  感谢您对我县土地流转(托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以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9月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淮滨县农业农村局    7781522

  联系人:陈勇

  邮政编码:46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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