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潘高日主持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永生、张俊、葛祖林、黄昆鹏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做出重要指示。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淮滨县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的说明、淮滨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制度(草案)的说明;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淮滨县 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淮滨县 2023 年财政决算和 2024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淮滨县2023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淮滨县2024年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应急管理体系与能力建设的专项工作报告;会议听取了法检两院关于员额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情况的报告,5名员额法官、3名员额检察官分别报告了个人情况,并现场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表决通过了《淮滨县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关于批准淮滨县2023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2024年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关于对“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关于对全县应急管理体系与能力建设的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上还开展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专题询问会。
县政府副县长程涛、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振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星海、县监委会负责同志及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