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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淮滨县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公室时间:2025-01-22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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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豫政办〔2024〕68号)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信阳市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信政办文〔2024〕29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5年全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安排部署,及时准确掌握2020年以来全县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进一步加强人口监测预警和形势研判,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通过依法科学组织实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确保调查数据客观反映全县人口发展状况,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调整完善有关政策提供坚实的人口信息支撑。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全县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全县共抽取约4000住户、1.2万人。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四、组织实施

  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乡镇(街道)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领导和协调,县政府决定建立2025年淮滨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机构,确保调查工作顺利推进;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社区)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2025年淮滨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乡镇(街道)调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应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经费保障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调查。调查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不得以任何方式强令、授意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编造、篡改调查资料。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调查以外的目的。

  (二)确保数据质量。调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调查制度规定、调查方案,规范调查流程,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充分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提升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保证各阶段工作达到规定标准,确保调查工作质量和数据质量合格。

  (三)加强宣传引导。为使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各级统计机构要采用多种手段深入宣传调查的意义和要求,做好对被调查户的宣传工作,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解除其思想顾虑,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2025年淮滨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1日

      图文解读:《关于开展2025年淮滨县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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