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部门单位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县自然资源局
淮滨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来源:自然资源局时间:2025-03-10浏览量:
分享:

  为了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根据淮滨县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同时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淮滨县经济的发展。经淮滨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依法收回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收回地块位于楚相大道东侧、滨湖路北侧,土地面积5432.21平方米(8.15亩),原为公共文化设施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淮滨县淮河文化园区服务中心。由于该宗地系县政府于2017年无偿划拨给淮滨县淮河文化园区服务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淮滨县人民政府批准,无偿收回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相关权利人对收回决定或补偿有异议的,当事人应当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淮滨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公示期: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6日。

  联系人:淮滨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376-7798780

  地 址:淮滨县新华街172号

  淮滨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