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围绕限制企业自主迁移、阻碍商品要素自由流动、妨碍企业异地经营、设置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隐性门槛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行政性垄断执法力度,依法从严纠治不当干预市场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助力稳定市场预期、激发企业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征求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线索。
一、线索征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起至12月底
二、征集事项
(一)限制企业自主迁移突出问题。滥用行政权力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地企业在本地投资、注册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制发文件要求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将登记注册、经营纳税等保持在本地,或者要求企业在迁出时全额或者部分返还财政奖补资金的行为;以歧视性资格条件等为企业跨区域迁移设置障碍的行为等。
(二)阻碍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突出问题。滥用行政权力指定或者要求经营、购买、使用本地特定企业提供的商品服务的行为;对外地商品服务设定歧视性技术要求、检验标准等,阻碍、限制其进入本地市场的行为;对外地商品服务设置歧视性补贴政策或者收费标准的行为;要求企业采购本地产品,或者通过给予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引导本地企业之间相互采购的行为等。
(三)妨碍企业公平参与异地经营突出问题。滥用行政权力设定歧视性的资质要求或者评审标准,排斥外地企业参加本地招标采购或者其他经营活动的行为;设置不合理的名录库、资格库,排斥限制外地企业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违法设置或者授予特许经营权,妨碍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的行为等。
(四)设置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隐性门槛突出问题。滥用行政权力利用信用评价等手段设置外地企业市场进入隐性限制的行为;借助地方标准等变相阻碍外地企业、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行为;通过与特定经营者签订合作协议、备忘录等,妨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行为等。
三、受理方式受理渠道: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进行反映,受理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受理电话:0376-7781140;邮箱:hbjg7720316@163.com;地址:淮滨县市场监管局(淮滨县东湖北路)。
四、注意事项:提供问题线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客观真实,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反映内容应尽量描述详尽,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并具署实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有效开展核实,反映人相关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淮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