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淮滨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和“河长制必须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落地,全县河湖生态持续向好,推动河长制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转变。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2025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河长巡河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淮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县设置县级河长9名、乡级河长40名、村级河长180名,形成全方位管护网络,实现河湖管护无死角、全覆盖。各级河长严格按照河南省河长制管理系统要求的县级河长每季度巡河不低于1次、乡级河长每月巡河不低于1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不低于1次的原则开展巡河工作。为加强巡河责任落实,淮滨县河长制办公室建立提醒机制,从每周四至周六利用微信群提醒河长巡河,每周末、月末、季度末采取电话督促的方式提醒各级河长按要求开展巡河,确保全县巡河率100%。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巡河1.29万余次,其中县级河长巡河110次、乡级河长巡河793次、村级河长巡河1.2万余次,巡河率100%。
(二)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情况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淮滨县因地制宜开展幸福河湖建设工作。淮滨县已建成市级幸福河湖3条,县级幸福河湖15条。2025年,已编制白露河市级幸福河湖实施方案,并上报市水利局,争取今年将白露河创建为市级幸福河湖。同时,正在积极开展县级6条幸福河湖创建及期思河健康评价工作。
(三)“一河一策”修编更新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淮滨县应完成修编“一河一策”河湖共6条,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修编更新工作。
(四)河湖库“清四乱”工作开展情况
1.完成日常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做到“四乱”问题动态清零。
2.完成上级交办问题整改,做到销号清零。
3.完成水利部交办132个图斑问题复核工作。
二、下步工作谋划
(一)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延续提醒机制,提升全县巡河率。同时,引导各级河长在巡河过程中主动排查问题,完善“巡河-发现-交办-整改-销号”闭环机制,避免巡河“走过场”,确保巡河解决实际问题。
(二)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河湖。认真贯彻落实县第4号总河长令,出台全域建设幸福河湖实施方案,制定 “十五五”幸福河湖建设计划,建立幸福河湖建设名录。“十五五”期间,计划创建市级以上幸福河湖4条(段)、县级幸福河湖6条(段)以上。
(三)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持续开展日常巡查与专项排查,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制推进,实现“四乱”问题动态清零。同时,定期开展“回头看”,防范问题反弹。
(四)筑牢基础保障与宣传引导。按时完成河长信息更新、公示牌维护等基础工作;定期开展河长培训活动,持续提升河湖长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加大河湖长制宣传力度,加强先进典型宣传报道,公开曝光违法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