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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打后补”补助资金申请指南
来源:时间:2025-01-13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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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打后补”补助资金申请指南

  一、政策依据:

  1.《河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豫农文[2021]333号)

  二、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及补贴范围

  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补助对象,为自主采购疫苗、自行开展免疫且免疫合格的规模养殖场户,或者是为养殖场户提供免疫服务的第三方主体。补助畜禽为猪、牛、羊、禽,补助病种为我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规定免疫病种

  2.补贴标准

  同批次畜禽免疫单一病种疫苗年度补助金额计算公式参考如下:

  连续全饲养周期畜禽补助金额(元)=疫苗补助价格(元/毫升/头份)×单次免疫剂量×免疫次数×免疫计数。

  非连续全饲养周期畜禽补助金额(元)=疫苗补助价格(元/毫升/头份)×单次免疫剂量×免疫计数。

  3.申请程序

  (一)申报。规模养殖场在“牧运通”微信小程序上注册和填报强制免疫“先免后补”申请,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养殖信息。网上提交申请的视为自愿实施“先打后补”,对规模条件范围内未申请的视为放弃“先打后补”,且停止供应政府采购强制免疫疫苗。

  申报养殖场规模具体如下:生猪存栏300头或年出栏 500头以上、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存栏100头或年出栏50头以上、羊存栏100只或年出栏100只以上、蛋禽存栏2000只以上、肉禽存栏5000只或年出栏1万只以上。

  (二)统一补助时限。“先打后补”周期按年度核算。从2025年起,补助统计时段为当年3月11日至下年度3月10日,资质申请时间为当年3月10日前。

  (三)资质审核。县乡两级管理员对规模化养殖场户的注册信息、资质、补贴申请等进行审核。

  (四)抽检核实。以县级监督抽检为主、省市级飞行抽检为辅,通过实施年度动物疫病监测计划、春秋季防疫检查、专项监测等方式,强化“先打后补”场户强制免疫效果的抽检。

  (五)补贴审核。农业农村局审核组会同财务组结合国家兽药产品追溯信息系统数据、畜禽养殖及强制免疫情况、强制免疫效果监测评价、产地检疫等凭证对补贴申请进行审核。按照“谁免疫、补给谁”的原则,经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于每年4月30日前将上年度“先打后补”补助资金拨付给符合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全的养殖场(户)或第三方服务主体。养殖主体是个人的,通过“一卡通”方式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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