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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南铁建投淮滨疏港铁路有限公司专用铁路工程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来源:时间:2025-11-26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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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铁建投淮滨疏港铁路有限公司专用铁路工程位于我县G328国道东侧、途径王家岗乡、桂花街道办事处、栏杆街道办事处,是京九线铁路与淮滨港重要的连接线,全线总长11.9公里。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及《河南省铁路安全管理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8号)的相关要求,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1.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

  2.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

  3.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

  4.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

  为确保我县境内铁路线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河南铁建投淮滨疏港铁路有限公司专用铁路工程用地范围外铁路线路设立的安全保护区范围公告如下:


序号起止里程自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米)
左侧右侧
1淮滨站改:K912+400~910+557.471512
2疏解线:SDK0+000~SDK1+6001215
3疏解线:SDK1+600~SDK2+621.81515
4正线:DK0+000~DK1+2001515
5正线:DK1+200~DK4+3101212
6正线:DK4+310~DK6+8001515
7正线:DK6+800~DK7+6001512
8正线:DK7+600~DK9+2951515
小计13860米

  在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沿线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应依法遵守国务院令第639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8号的相关规定。

  1.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排污、倾倒垃圾、渣土或者放置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燃放烟花爆竹、焰火,烧荒或者焚烧草木、垃圾、祭品等容易排放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的物质;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

  2.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两侧各5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低空漂浮物体。不得使用弓弩、弹弓、气枪等攻击性器械实施可能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3.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沙、控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派员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监督。

  4.在铁路线路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

  5.铁路建设单位应按照本公告公布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具体范围,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在铁路沿线设立线路安全保护区标志。县辖有关部门及铁路沿线企事业单位、个人应依法给予支持。

  其他事项按照国务院《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及《河南省铁路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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