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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主体年报的温馨提示
来源:时间:2026-01-16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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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市场主体年度报告报送期,通过电话、短信、网络链接等方式,以“年报代办”“逾期处罚”“信用修复”等名义向经营主体发送虚假信息,诱导点击不明链接、缴纳所谓“服务费”或“罚款”,实施诈骗活动,严重侵害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为切实维护广大经营主体利益,淮滨县市场监管部门郑重提示:

  一、请认准官方渠道。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年报的唯一官方网站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s://gsxt.scjg.henan.gov.cn),或通过手机端微信公众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NSGSJ)、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在微信或支付宝中搜索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程序,选择年报报告-登记机关所在地河南即可)等指定入口登录办理。市场监管部门不会使用电话、短信链接等方式要求经营者直接转账或支付费用。

  二、切勿轻信陌生信息。对声称“代办年报”“补报解锁”“收费指导”等不明来电、短信或网络弹窗,尤其是要求提供银行卡、验证码、支付费用的,请务必保持警惕,切勿轻易点击链接或透露敏感信息。所有年报业务均免费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按时自主完成报送。请各经营主体合理安排时间,尽早通过正规渠道如实、自主填报年度报告信息(截至每年6月30日),避免临近截止日期匆忙操作,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逾期未报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企业信用。

  四、及时核实举报。如遇可疑情况或已被骗,请立即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请广大经营者提高防范意识,保护自身信息与财产安全,共同营造诚信、安全的市场环境!

  淮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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