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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林业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时间:2026-02-06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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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淮滨县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将法治建设与林业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着力构建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的林业法治体系,为全县林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

  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林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调整充实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孟刚担任组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主持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次,其中法治专题讲座3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1次,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二)深化思想武装,提升法治素养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始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党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和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创新推出“林业法治绿色大讲堂”,邀请法律专家、资深执法人员开展专题授课4次,覆盖全系统干部职工60余人次。组织开展执法资格考试、分众分类学法考法、林业法治信息系统学习测试等活动,全局30名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试,参学率、参考率、通过率均达100%,24名换证执法人员全部换得行政执法证。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林业专业法律培训,着力打造兼具法律素养与业务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二、健全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源头管控

  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全年对涉及林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等30余份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林业发展规划调整、重大项目林地审批、重点资源配置等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全年完成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18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供法律咨询意见40余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编制公布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35项,优化办事指南,压缩审批时限,将林木采伐许可、林地使用审批和植物检疫证核发等5项高频事项办理时限平均压缩50%以上。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网上通办”,实现90%以上林业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全年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359份、森林植物调运检疫证书45份,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15宗,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制订年度抽查计划,开展森林资源保护、林业产业龙头企业监管等抽查3次,抽查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信息全录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录入淮滨县信用信息系统信息100余条,规范违法企业信用修复流程。

  (三)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权力监督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公开林业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全年公开政务信息6篇,行政许可结果404件,行政处罚结果11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高效办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23件、网络舆情9件、来信来访12件,办结率98%,引导2件复杂诉求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有效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范围、标准和程序,全年审核行政执法案件11宗,其中重大执法案件1宗,审核通过率100%,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配备执法记录仪、无人机等执法装备6套,实现执法全过程音视频记录,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在全市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综合排名前列。

  (二)加大执法力度,守护生态安全

  聚焦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林地管理等重点领域,保持高压执法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行为。全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1宗,其中滥伐林木7起、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案件4起,征缴罚款6余万元。

  (三)规范执法裁量,彰显执法温度

  制订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不同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避免执法随意性。坚持法理情相结合,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推行“首违不罚”“告诫说理”制度,采取教育、提醒、指导等方式处理相关案件5起,做到宽严相济、罚教结合。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组织25名执法骨干参加市林业局举办的法治培训班,开展县级执法业务培训2次,覆盖乡镇农林业执法人员30余人次,重点培训执法程序、文书制作、案例分析等内容,提升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能力。

  四、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浓厚氛围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制订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股室、下属单位普法职责,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在案件查处、审批服务中开展“一案一普法”,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全年开展执法现场普法4次,覆盖群众200余人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深入林区、企业、社区开展法治咨询活动,提供法律咨询100余人次。

  (二)创新普法形式,提升宣传实效

  紧扣“植树节”“爱鸟周”“湿地保护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2场次,通过悬挂横幅1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设置展板6块、现场讲解等传统方式,向群众普及林业法律法规。创新拓展新媒体普法阵地,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发布林业法治宣传作品10余条,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走进校园、乡村、企业开展专题普法讲座3次,提升不同群体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五、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执法队伍建设仍有短板

  基层林业执法人员力量薄弱,部分乡镇专职执法人员不足,且多为非法律专业出身,对复杂林业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能力有待提升,执法文书制作、案卷规范等方面仍存在不足。执法装备更新不及时,“智慧林业”执法手段应用不够广泛,难以满足新形势下森林资源管护的需要。

  (二)普法宣传质效有待提升

  普法宣传形式仍以传统方式为主,新媒体普法的深度和创新性不足,针对性不强,对群众、林业企业等重点群体的精准普法不够到位。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滞后,缺乏具有林业特色的法治宣传载体,群众参与度和法治认同感有待增强。

  (三)制度执行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部分法治制度在基层落实过程中存在打折扣现象,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执行不够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精细化水平不高。部门间执法协作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共享不及时,联合执法的协同效能未能充分发挥。

  六、下一年工作思路

  (一)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

  加大执法人员培养力度,制订分层分类培训计划,开展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专题培训4次,组织执法人员交流学习、案例研讨活动,提升专业素养。推进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新增无人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5台(套),探索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智慧林业”手段,提升执法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二)创新普法模式,增强宣传实效

  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聚焦群众关心的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野生动物保护等热点问题,开展精准普法。创新普法形式,打造“林业法治云课堂”,制作更多接地气、通俗易懂的短视频等宣传作品,利用新媒体平台扩大传播范围。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依托公园、湿地公园等场所,打造2-3个具有林业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沉浸式普法活动,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三)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进一步完善林业法治制度体系,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等制度,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提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精细化水平,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健全部门间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审批服务效率,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淮滨县林业局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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