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王家岗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乡村发展、基层治理深度融合,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发展难题、筑牢基层根基,为乡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乡党委书记切实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统筹推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把法治建设纳入乡党委年度工作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村组联动”工作格局,召开4次党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确保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对照县级职责清单制定乡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分解具体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建立“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村党支部书记直接负责”的责任链,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三是带头尊法学法,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精神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组织专题学习4次、法治研讨1次;组织乡、村两级干部法治专题讲座2场,覆盖200余人次,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干部法治素养提升。乡长切实履行直接责任,牵头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规范等工作,定期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实际问题,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规范决策行为,夯实依法执政基础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将合法合规性审查作为必经环节,聘请1名执业律师担任乡级法律顾问,为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支撑,全年未发生违法违规决策事项。加强对村“两委”决策指导监督,规范村民代表会议程序,推动村级事务决策公开透明、依法依规,从源头上防范决策风险。
(二)规范行政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聚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农村建房、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明确执法权限、规范执法程序,严格监管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秩序,通过乡村公告公示栏公开执法事项,接受群众监督。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全面公开惠民政策、项目建设等信息,保障群众“三权”。坚决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支持乡司法所、派出所依法履职,与县司法局、检察院加强协作,建立“乡、村、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全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3起,化解率100%。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尊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推动司法公正在基层落地。
(三)建强法治队伍,筑牢基层工作根基
坚持法治素养用人导向,在村“两委”换届、干部任用中将法治能力作为重要考察指标。配齐司法协理员3名,选拔村“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组建乡级法治工作骨干队伍;全年组织“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6次,有效提升基层法治工作者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为法治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四)深化普法宣传,营造全民法治氛围
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节点,开展“法治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宣传活动12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800余人次。创新普法方式,通过网格工作群、短视频等线上平台推送法治知识50余条,重点宣传电信诈骗防范、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法规,实现线上线下普法全覆盖,群众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显著提升。
(五)融合法治治理,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构建“法治+自治+德治”三位一体乡村治理模式,健全完善17个村村规民约,将法治精神融入村民自治全过程。建立乡级法治工作室,配备调解员和法律顾问,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深化平安乡村建设,结合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和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原因和问题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不足,部分群众法治意识淡薄,针对老年人、农村留守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普法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内容和形式与群众需求结合不紧密。二是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有短板,村“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多为兼职,专业素养参差不齐,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是部分干部思想认识有偏差,法治建设融入日常工作的意识不足,普法工作存在“重形式、轻效果”现象。二是资源保障力度有限,专业人才储备不足,难以开展系统性队伍培训和精准化普法活动。
(三)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乡党委、政府立即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推进整改。一是优化普法体系,制订特殊群体专项普法计划,通过入户宣讲、田间课堂等形式开展精准普法,提高法治意识;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增补专业法治工作人员,健全融合机制,目前已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和责任分解,各项举措正在有序推进。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初步安排
2026年,王家岗乡将以问题为导向、以提质增效为目标,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法治与乡域发展、基层治理深度融合,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责任。持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全年计划组织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法治研讨不少于2次;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评优评先、选拔任用挂钩,压实各级法治建设责任。
二是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规范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深化政务公开,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质量,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建强法治队伍,夯实基层基础。加大法治队伍建设投入,配齐配强村级法治工作人员,全年组织“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培训不少于8次;邀请法治专家开展专题授课,全面提升基层法治队伍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四是深化普法融合,提升治理效能。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针对老年人、青少年、留守人员等群体开展精准普法,全年组织普法活动不少于20场;创新普法载体,整合线上线下资源,营造全民守法氛围。深化“法治+自治+德治”治理模式,发挥法治工作室“一站式”服务作用,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率;推动法治建设与乡村振兴、安全生产、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以法治政府建设引领和保障王家岗乡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法治淮滨、平安淮滨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