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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庄乡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时间:2026-03-02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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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以来,张庄乡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把法治建设融入经济发展、乡村治理、民生保障全过程,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乡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法治氛围日益浓厚、治理效能显著增强,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一)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全面依法治省、治市、治县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工作决策部署,以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为重点、以普法教育为先导,认真履行基层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职责。健全乡党委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制度,将法治建设纳入本乡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牵头梳理防风险保稳定问题,积极协调推进处理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保持社会稳定,为我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二)完善法规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学习中央、河南省、信阳市法规制度及其配套文件,开展新一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行动,及时对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更新,建立健全党内法规解释机制和程序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聘请了河南正声律师事务所孙健同志、河南联高律师事务所华娟同志为政府法律顾问。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特别在项目投资、依法行政等方面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四)丰富法治宣传阵地。为深入贯彻八五”普法总体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做好社会宣传,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4日宪法宣传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重点节日,采取会议、广播、横幅、摆摊等多种形式,进村,进学校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共计开展普法宣传10余次,发放各类法律知识宣传页5000余份,使广大群众受到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市委编办统一部署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全面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设立、实施和监督管理。全面清理规范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抓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依托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使群众法律问题可以得到快速解决。建立健全村“两委学法用法制度,严格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共培育法律明白人685人,4个村获评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4个,基层法治建设越来越健全,打通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完善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重点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行政执法机关一律不得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严格贯彻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责任倒查制度及支持改革创新的容错制度。

  (三) 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结合机构改革契机,切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重点在城市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监、公共卫生等领域,贯彻落实乡级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完善执法程序,建立健全加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四)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强化政府内部监督,特别是重点部门和岗位的权力约束。大力推进对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落实《河南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加大对行政应诉工作的监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各单位和部门没有擅自更改权力事项,也没有收到群众投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三、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全面提升防范化解管控风险能力。加强社会风险矛盾的排查研判,健全矛盾纠纷台账,严格落实逐月全面滚动排查,建立完善社会稳定风险具体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完善应急指挥机制和工作预案,落实依法处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切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积极践行并传承和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乡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推进联合调处的工作模式,切实发挥一村一支人民调解队伍工作职能,更快更便捷帮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健全落实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诉讼有机衔接、相互调解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稳妥推进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制度。去年以来,我乡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56宗,调解成功56宗,调解成功率 100%,无民转刑案件发生。

  (二)大力整治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突出问题。一是摸清底数。全面摸清各类特殊人群底数,按照“一人一册一专班”的要求,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落实帮教衔接机制,健全关怀帮扶体系,确保发现得了、控制得住、管理得好。二是重点整治。加大对各类突出治安问题打击整治,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高压震慑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有不良行为人的警示教育,加强区域巡逻、提高见警率。三是重点防控。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加强农村警务工作,加强专兼职巡逻工作力量,推动防控力量下沉。同时,推动邻里守护,发动农村群众在安全防范上互帮互助,及早发现、及时消除各类隐患问题。四是重点宣传。结合普法宣传,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和片区民警作用,利用入户走访、节日慰问、民情恳谈等时机,分层次、分类别、分群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引导劝导工作,不断增强群众运用法治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大力弘扬崇德向善等传统美德,积极培育淳朴民风,推进移风易俗、村规民约制定实施,充分发挥道德引领作用,不断增强道德约束力。

  (三)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开展基层法治宣传、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完善组织协调和监督保障制度,实现了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整合充实各类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服务质量、效率和水平的评估。

  不足

  (一) 全民的法治意识需进一步提高。通过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全民的法治意识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法治观念淡薄、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对宪法的学习依然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不平衡。农村大多数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残、妇女、儿童”,知识层面不够,导致普法宣传效果不理想。

  (三)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不够丰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文艺节目组织不够,有待于进一步挖掘。

  (四)执法力量较为薄弱。目前,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力量薄弱,执法队员法律专业知识不足,缺乏执法规范化培训,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五、下一年工作计划

  (一)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依法治理的会议精神,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意识。提高我乡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纪律意识。

  (二)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深入贯彻八五”普法总体要求,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认真开展“法律九进”活动,针对法治实践中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政法各单位要集中联合现场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向群众讲解民法典,宪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走进校园,现场开展法治安全教育,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观念,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 进一步规范我乡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加强培训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法律知识讲座和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专业能力。


  张庄乡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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