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将法治建设与水利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依法治水、管水、护水水平持续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丁泽友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扛起法治建设政治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是强化统筹引领,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水利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审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普法计划及重大执法事项。二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水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带头讲法治课、参加法治培训,示范带动全系统提升法治素养。三是压实层级责任,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干部年度考核与述职内容,推动法治责任层层传导、落地见效。四是严把依法决策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涉及水利规划、项目审批、执法监管等重大事项,均经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最后由我局聘用的法律顾问把关,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二、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健全制度体系,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完善水利依法行政制度框架,修订完善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内控管理等制度规范,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备案程序,确保文件合法有效。全面梳理水利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明晰执法边界与服务流程,推动权力运行规范化、透明化。
(二)规范行政执法,提升依法监管效能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配齐执法装备、规范执法流程、强化案卷管理,做到执法全程留痕、有据可查。聚焦水资源管理、河湖长制、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监管、河砂监管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取水、侵占河湖、破坏水工程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整改涉水问题,维护良好水事秩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资格培训、业务练兵、案卷评查,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与文明执法水平。
(三)优化政务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水利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办理时限、优化审批流程,推行“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提升审批效率。落实政务公开要求,主动公开水利政策、审批结果、执法信息、财政信息等,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依法办理信访、投诉、建议,妥善化解水事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深化普法宣传,营造依法治水氛围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等节点,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普及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河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标语、宣传车等载体,推送法治知识、典型案例,提升全社会水法治意识,形成依法管水、节约用水、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监督制约,筑牢依法行政防线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加强内部监督,开展法治督查、执法检查、廉政风险防控,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健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机制,依法应诉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维护法治权威。
三、存在的不足、原因分析及问题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深入,部分干部法治思维运用不够熟练,依法行政能力仍需提升;二是水行政执法力量薄弱,基层执法人员不足、专业能力参差不齐,执法效能有待加强;三是普法宣传针对性、实效性不足,宣传形式较为传统,精准普法、以案释法力度不够;四是法治建设长效机制不够完善,制度执行、监督考核的刚性约束有待强化。
(二)原因分析
根源在于部分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重业务、轻法治的思想依然存在;基层水利执法编制、人员、保障不足,难以适应常态化执法监管需求;普法宣传统筹谋划不够,创新意识不强,未能充分结合群众需求开展精准宣传;制度执行监督不够严格,考核问责机制不够健全,导致部分工作落实不到位。
(三)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常态化开展法治学习培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与履职能力;二是充实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保障,提升执法效能;三是创新普法形式,丰富宣传载体,开展靶向普法、以案释法,增强普法实效;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与监督考核,压实工作责任,推动问题整改见底见效。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初步安排
2026年,我局将持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全面提升依法治水水平。
一是压实法治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责任体系,强化考核问责,推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管,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三是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审批效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水利营商环境。
四是深化普法宣传,落实普法责任制,创新宣传方式,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浓厚依法治水氛围。
五是健全制度机制,完善水利法治制度体系,强化监督制约,防范化解法治风险,推动水利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