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啥要调整方案?
1.上级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规模养殖场标准变了,老方案得跟上。
2.老方案里有些禁养区范围没说清,这次明确了,避免后续混淆。
3.最终目的是管好养殖污染,让淮滨养殖业布局更合理。
二、方案管谁、谁来管、影响谁?
(一)管哪些养殖户?
1.所有在淮滨养畜禽的人或单位都要遵守。
2.重点盯 “规模场”:生猪年出栏 500 头以上、奶牛存栏 100 头以上、肉牛年出栏 50 头以上、蛋鸡存栏 2000 羽以上、肉鸡年出栏 10000 羽以上(其他品种按生猪标准换算)。
(二)谁来负责管理?
1.各乡镇政府:管自己辖区的养殖污染防治。
2.县生态环境局:统一监督全县养殖污染。
3.县农业农村局:教养殖户怎么循环利用养殖废料(如粪污)。
(三)哪些人会受影响?
1.现在在禁养区里的养殖场:要么整改达标,要么得关掉、拆掉。
2.想新建 / 扩建养殖场的人:先确认选址是不是在禁养区,别白花钱。
三、关键规定
(一)哪些地方不能建养殖场?
1.人多的地方:县城建成区(明确为生态路以西、蒋国路以东、328 国道以南、南大街以北)、乡镇政府所在地、3000 人以上的大村子。
2.喝水相关的地方:县自来水厂 12 眼井周边 “一级保护区”、各乡镇 / 村生活饮用水 “一级保护区”。
3.保护区域:淮南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周边。
4.河流周边:淮河干流两岸堤防之间及堤防周边、洪河 / 白露河 / 闾河淮滨段的河道至两岸堤防。
5.其他:国家或地方法规明确不让建的区域。
(二)怎么判断自己选址合不合规?
1.先对照上面的区域自查(比如是不是在水源地、保护区旁边)。
2.最稳妥的:建场前问乡镇政府或县农业农村局,确认没问题再动工。
(三)禁养区的场要拆,有补助吗?
1.会有补助,具体标准后续会单独出文件,保障合法养殖户的权益。
2.补助多少,会看养殖规模、建场投入、清栏成本等因素。
四、和 2020 年老方案比,有啥变化?
1.禁养区范围更明确:老方案没说清 “县城建成区”,这次明确了四至边界(生态路 - 蒋国路 - 328 国道 - 南大街)。
2.规模场标准降低:肉牛从年出栏 200 头降到 50 头,蛋鸡从存栏 20000 羽降到 2000 羽,肉鸡从年出栏 50000 羽降到 10000 羽(生猪、奶牛标准不变)。
五、大家常问的问题
1.问:自家养 30 头猪,会受影响吗?
答:只要不在禁养区就没事,但要把猪粪污处理好,别污染环境。
2.问:在二级水源保护区,能搞生态养殖吗?
答:可以,但必须把粪污全利用起来(比如当肥料),不能有污染物排放。
解读机关:淮滨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376-7781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