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2日-2025年4月24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376-7761616(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淮滨县淮河大道西段北侧(邮编464000)
项目名称 | 河南信阳淮滨玉兰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信阳市淮滨县桂花街道,淮河大道与G328交叉口东侧约50m |
建设单位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信阳供电公司 |
项目概况 | 淮滨玉兰220kV变电站站址位于信阳市淮滨县桂花街道,淮河大道与G328交叉口东侧约50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玉兰220kV变电站本期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占用玉兰220kV变电站110kV配电装置北数第二出线间隔。间隔扩建在站内预留位置进行,不新征占地。项目计划总投资2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8万元。 |
环评机构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二)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变电站周边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 (三)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厂界及周围敏感点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防止噪声扰民。 (四)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垃圾、弃渣和污水应集中、妥善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