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环境保护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淮滨分局关于2026年4月29日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决定的公告
来源:时间:2026-04-29浏览量: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429我分局做出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429-202656(7)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电话:0376-7761616    

通讯地址:淮滨县淮河大道1330(邮编464400

                   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决定

1

河南信阳淮滨玉兰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淮滨分局

2026-4-29

淮环辐审〔202603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淮滨分局

关于《河南信阳淮滨玉兰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复意见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信阳供电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河南信阳淮滨玉兰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等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在我分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淮滨玉兰220kV变电站站址位于信阳市淮滨县桂花街道,淮河大道与G328交叉口东侧约50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玉兰220kV变电站本期扩建1110kV出线间隔,占用玉兰220kV变电站110kV配电装置北数第二出线间隔。间隔扩建在站内预留位置进行,不新征占地。项目计划总投资2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8万元。

我分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二)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变电站周边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

(三)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厂界及周围敏感点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防止噪声扰民。

(四)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垃圾、弃渣和污水应集中、妥善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四、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五、本批复有效期五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分局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地点、工艺、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分局审批。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淮滨分局

202642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