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卫健系统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信息来源: 卫健委   发布时间: 2022-09-19   浏览次数:  
 【 字体:

  淮滨县卫健系统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行业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淮滨县卫健系统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第二条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权利相统一”“分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县卫健委和全县医疗卫生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科(股)室,对本单位有关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于系统内其他职能科(股)室或业务科(股)室,要将安全生产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从工作部署、职能分工等方面加强安全管理和责任落实,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系统负有安全生产支持保障职责的单位或科(股)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在组织人事、干部考核、宣传教育、责任追究、产业政策、安全投入、科技装备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支持政策措施。

第四条

全县卫健系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把安全生产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

  第二章 县卫健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第五条

县卫健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负责统筹全县卫健系统安全生产领域全面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其他委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担任成员,委应急办公室为县卫健系统安全管理股室;

  (二)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县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三)分析全县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全县医疗卫生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

  (四)审定并落实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督导检查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各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院等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五)完成县安委会和县消防委交办的工作。

第六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在县卫健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全县卫健系统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责:

  (一)综合协调全县卫健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综合性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

  (三)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与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责任书并督促整改;

  (四)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

  第三章 县卫健委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第七条

县卫健委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市卫健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组)议事日程、重点工作和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卫健委报告工作的内容,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重点时段带队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研究解决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四)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职责分工,抓好分管或联系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全县卫健系统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

  (五)加强全县卫健系统的安全生产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支持全县医疗卫生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督促全县卫健系统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六)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股)室,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七)领导县卫健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

第八条

分管安全生产委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主要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推动落实领导小组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的领导责任;

  (二)重点时段带队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突出问题,负责组织全县卫健系统重大隐患的治理及上报工作,年度述职报告中体现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

  (三)负责推进全县卫健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职业健康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四)负责审核并实施全县卫健系统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五)组织、调查、分析、处理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事故,拟定改进措施、监督落实,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县卫健系统各类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九条

其他分管委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一)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对分管业务和联系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组织分管科室和联系单位的安全大检查,落实分管领域内各科(股)室和联系单位的隐患整改、安全教育和安全履职尽责等考核工作;

  (三)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和联系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和联系单位内的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及上报,制定应急和防范措施;

  (五)领导组织技术类的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事故应急演练;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章 各职能股室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第十条

各职能股室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共同职责:

  (一)协助分管领导抓好相关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推动落实领导小组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

  (二)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常识;

  (三)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检查本领域范围内下级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各职能股室在组织各类人员聚集活动中,负责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

  (五)负责本股室内部的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六)组织股室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七)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一条

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工作内容,并及时向主要领导反馈信息;

  (二)编制年度计划工作时,将安全生产纳入全县卫健系统总体规划之中;

  (三)组织制订完善全县卫健系统相关制度、标准时,应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列为主要内容之一;

  (四)负责委机关人员、车辆安全管理;

  (五)协调监督外来指导、参观、调研等相关方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应急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为全县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抓好委机关及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二)负责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台账,督促、指导、检查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安全教育,组织安全事故中的医疗应急救援;

  (三)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四)负责卫健系统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协助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五)根据卫健部门职能,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

  (六)根据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组织召开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会议,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七)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第十三条

机关党委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督促机关和直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的人员进行问责;

  (二)依法参加行业内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协助查处事故涉及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以权谋私、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督促落实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决定和意见;

第十四条

人事股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根据管理权限,审批、审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机构编制事项申请,依法依规优化安全生产领域职能配置,支持和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机构编制保障;

  (二)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纳入委机关工作人员、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委机关工作人员、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重要内容。会同有关股室按规定对安全生产方面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以及在事故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或表彰奖励;

  (三)指导监督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未成年工、高温作业等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四)组织对外活动时提供安全保障;

第十五条

规划财务股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负责指导健全县卫健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经费保障机制,将安全生产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加大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等领域资金支持力度;

  (二)保障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资金到位;

第十六条

信息股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负责指导全县卫健系统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疾控股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负责指导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各项工作中的安全监管以及安全责任落实;

第十八条

医政医管股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监督指导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落实;负责全县卫健系统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在监督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中,将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评审评价;

第十九条

药政股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督促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药物采购、储存、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重点加强毒、麻、限剧药的规范管理;

第二十条

老龄办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负责全县医养结合机构安全监管工作;

第二十

中医股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督促指导全县中医医院、中医馆等中医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管理作为对中医医疗机构考核评价重要指标之一;

第二十

宣传教育办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组织开展包括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

  (二)指导协调卫健系统安全生产领域舆情引导处置;

第二十

法制监督股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二)组织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三)指导监督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做好放射性物品的安全处置管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医疗单位中医疗废物、废水管理及处理;

第二十

其他股室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章 县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第二十

纪检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督促委机关和全县各医疗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科(股)室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六章 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第二十

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要听取1次安全生产汇报,至少每半年牵头组织开展1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第二十八

保证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在本单位得到贯彻落实。组织和督促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第二十

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设置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配置安全生产管理力量,定期向县卫生健康委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本单位年度、阶段和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和总结,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

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审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至少每月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上报县卫健委。

第三十条

每年至少组织实施2次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培训年覆盖率达到100%,努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防范意识。

第三十

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本单位医疗、消防、施工工地、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亲临事故现场,在做好安全防护的基础上,立即组织指挥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准确上报。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亲自参与,积极配合调查处理。严禁瞒报事故、故意拖延不报、破坏事故现场、影响事故调查组正常工作等行为。

第三十

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组织整改落实。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3/09/04 08:4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