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租赁、购买廉租住房程序
申请家庭应当由户口所在街道居委会(或破产困难企业)提出租赁或者购买廉租住房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由所在单位或所属居委会出具的家庭住房证明材料;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政府或住房保障机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
材料整理齐全后到房管中心办理。
咨询电话:0376-7798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