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 淮滨县人民政府 承办: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76-7761063 7761064 邮编:464400 地址: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5270004 

豫公网安备 41152702000118号
豫ICP备09002785号
事项名称 |
《河南省居民生育登记服务证》登记指南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
||
申请条件 |
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以及夫妻双方或一方系在本省长期居住且持有本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人口,均可在本省办理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登记。 |
||
办理流程 |
登记对象或委托人持有效证件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填写“生育登记服务表”一式两份,即完成登记。登记人需要生育服务证的,登记机关按照模板自行打印《河南省居民生育登记服务证》两联并盖章,下联交由登记对象持有。 |
||
办理材料 |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2、由申请登记人自行填写的《生育登记服务表》;3、委托他人登记,应提供委托人的有效证件。 |
||
设定依据 |
1、《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5月27日修正); |
||
收费标准 |
免费发放 |
||
办理时限 |
即时登记(1个工作日) |
||
表格下载 |
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领取或市、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 |
||
办理地点 |
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 各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7187100 |
相关事项 |
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登记;生育前未登记的,可在生育后及时补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