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2023年受损小麦收购政策问答

信息来源: 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6-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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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近期我县出现持续降雨天气,部分地区小麦出现萌动和出芽现象,为切实保护农民种粮利益,维护消费者口粮安全,经县政府批准,出台《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滨县受损小麦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2023〕25号)文件,定点收购我县今年因阴雨天气影响受损小麦。受损小麦认定和处置相关政策如下:

  一、如何处置因阴雨天气造成受损的小麦?

  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把保护农民利益当做头等大事。针对受损小麦,市粮食、财政等五部门研究制定了受损小麦认定和处置方案。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受损小麦处置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定点敞开收购农民手中的受损小麦,最大限度保护种粮农民收益。

  二、今年受损小麦的分类?

  答:本次受损小麦处置是针对2023年我县辖区内在收获期间受阴雨天气影响,经检验超出质量标准的小麦。今年的受损小麦分两类,分别是经质量检测,食品安全指标不超标但已经发芽的小麦(简称不超标芽麦)和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的小麦(简称超标小麦)。

  三、超标芽麦和不超标芽麦怎么区分?

  答:芽麦是否超标主要是根据质量检测结果来区分,质量检测人员对小麦食品安全卫生指标如呕吐毒素、玉米赤霉烯酮毒素等指标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来区分芽麦是否超标。

  四、这次受损小麦质量如何认定?

  答:由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的质检力量,组织开展质量检测,坚持分类销售,分仓储存。每个收购点都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对农民送检的小麦,按照“一车一检”要求,对食品安全指标必检项目进行逐批检验,决不压级压价坑害农民。

  五、如何组织受损小麦收购工作?

  答:这次我县定点收购以县政府为主体,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类储存、规范处置、全程监管原则,由县人民政府制定具体收购方案,组织开展收购。对符合食用标准的小麦,农民可以自行市场化销售,卖个高价钱;对只能用作饲料和工业用粮的超标小麦,由定点粮食收购企业实行收购。

  六、如何处理受损小麦收购当中的湿粮?

  答:根据今年实际情况,我县收购水分在13%以内的受损小麦。建议售粮农户采取烘干、晾晒、风干等方式,在水分达标之后,再卖给定点收购企业,防止直接堆积造成发热霉变。我县国有粮食企业为农民提供免费的晾晒场地,农民朋友可就近选择。

  七、受损小麦销售价格如何确定?

  答:参照执行《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文件规定的水分、杂质、不完善粒增扣量标准,结合我县实际,不超标芽麦每斤收购指导价为1.00元,食品卫生超标小麦每斤收购指导价为0.80元。

  九、售粮款如何保障?

  答:农业发展银行淮滨县支行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受损小麦定点收购所需贷款,严格执行“钱随物走、库贷挂钩、专款专用、全程监管”的封闭运行管理,做到“粮出手、钱到手”。

  十、受损小麦销售出现问题怎么办?

  针对今年的受损小麦,政府部门出台了相关收购政策,如果农民朋友在售粮过程中遇到了问题,可以拨打咨询或投诉电话,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将有专人进行解答。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法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国家收购政策落实到位。

  政策咨询:

  13608472560 淮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储备管理股

  举报投诉:

  0376-7780839 淮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办公室

淮滨县2023年第一批受损小麦收储库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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