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环委办关于报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程任务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2-01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现将《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程任务的通知》(豫环委办〔2016〕35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填报,并于11月18日上午下班前将政府盖章件报至市环委会办公室(市环保局),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件: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程任务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报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程任务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我省明年将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确保攻坚战顺利进行,按期完成攻坚战目标,需要详细确定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工程任务。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程任务内容。按照我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部署,结合我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重点工程任务包括“八小”企业取缔、重点工业企业整治、城镇和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河道治理和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整治、饮用水源和南水北调安全保障等方面,涉及环保、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畜牧、南水北调办等部门,是我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支撑。

  二、科学确定任务清单。请各地及时组织各相关部门,在全面排查和分析水环境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水环境目标完成和饮用水源保护,研究确定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程任务清单。所列任务既要充分保障水质目标实现,又要科学合理确保按期完成。

  三、上报要求。请于11月18日前将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程任务清单(需加盖公章)报送省环委会办公室(省环保厅),同时报送电子版。

主办: 淮滨县人民政府 承办: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76-7761063 7761064 邮编:46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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