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状况通报(4月)

发布时间: 2018-05-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的批复》(国函〔2011〕167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2号)的有关要求,涉及我县的5个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全部实施了水质监测。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2007),对监测的5个水功能区进行水质类别评价,并对其中的4个水功能区进行水质达标评价,1个没有水质目标的排污控制区不进行达标评价。2018年4月份评价结果如下:

  4月份,全县监测水功能区4个,全因子达标2个,达标率为50.0%,双因子达标4个,达标率为100%。

  考核水功能区4个,全因子达标2个,达标率为50.0%,双因子达标4个,达标率为100%。

  各水功能区水质评价结果详见附表。

  附 表

  2018年4月淮滨县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评价结果

序号

一级水功能区

二级水功能区

流域

河流

水质目标

监测断面

全因子评价

双因子评价

超标项目(主要超标因子及超标倍数)

所在
行政区

备注

水质类别

是否达标

水质类别

是否达标

1

淮河息县淮滨开发利用区

淮河息县、淮滨农业、渔业用水区

淮河

淮河

淮滨县邓湾乡徐门

 

淮滨县、潢川县

县界断面

2

淮河息县淮滨开发利用区

淮河息县、淮滨农业、渔业用水区

淮河

淮河

淮商淮河大桥

 

淮滨县

 

3

淮河息县淮滨开发利用区

淮河息县、淮滨农业、渔业用水区

淮河

淮河

淮滨水文站

 

淮滨县

 

4

淮河息县淮滨开发利用区

淮河淮滨县排污控制区

淮河

淮河

淮滨县谷堆乡栗圆村

 

 

 

 

淮滨县

 

5

闾河息县开发利用区

闾河正阳农业用水区

淮河

闾河

息县包兴镇曹庄

总磷(0.2)

息县、淮滨县

县界断面

6

闾河息县开发利用区

闾河正阳农业用水区

淮河

闾河

息县长陵乡闾河桥

总磷(0.3)

息县、淮滨县

县界断面

7

白露河潢川保留区

 

淮河

白露河

北庙集水文站

总磷(0.8)

淮滨县、潢川县

县界断面

8

白露河潢川保留区

 

淮河

白露河

谷堆乡孙岗村

劣于Ⅴ

总磷(2.2)

淮滨县

县界断面

9

淮河豫皖缓冲区

 

淮河

淮河

淮滨县谷堆(徐营渡口)

 

淮滨县

省界

  备注:

  全因子评价:一般水功能区为23项参数,饮用水源区为28项参数。

  双因子评价: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采用的COD(或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两个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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