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人民政府 关于向乡镇(街道)下放部分县级经济社会 管理权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7-06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信阳市委关于印发〈信阳市党建统领基层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信发〔2022〕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街道)放权赋权工作的通知》(信编办〔2022〕10号)精神,按照省、市向乡镇(街道)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改革要求,参照《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中154项通用政务服务事项,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49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见附件)下放到乡镇(街道)行使。下放权限列入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或职能变化等情况,按照程序及时作出调整完善。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做好下放权限的承接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权责一致原则,确保权力事项接得住、用得好。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服务,优化办事流程,切实承担起相应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管职责,确保权限下放承接工作顺利有序推进,为基层治理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附件: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 (第一批)

  淮滨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

主办: 淮滨县人民政府 承办: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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